博力威: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关于提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志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
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 元/股(含)(最终以不超过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2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2 元/股进
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37.5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5%;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6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2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
回购数量约为 18.75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75%。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张志平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志平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张志平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