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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盛锂电: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08-23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

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

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

方 案 ” ), 具 体 请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现将

《行动方案》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效果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方面

    公司持续专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产品创新为核心,

以服务客户为导向,深耕电解液添加剂主业,同时利用技术和市场优势,布局新

型锂盐 LiFSI、LiDFOB、MMDS 产线,拓展低能耗高性能石墨负极材料领域,

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领先地位,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盈利能力以及品牌影响力。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000 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 吨氟代碳

酸乙烯酯项目”已顺利结项,该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产能,有利

于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公司也将同时加快“年产 20 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

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新建年产 500 吨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 吨甲烷二磺酸亚
甲酯项目”、“年产 80,000 吨氯代碳酸乙烯酯项目”等自筹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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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工尽快释放产能,助力公司业绩更上一层楼。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方面

    公司积极推进股份回购方案,增加投资者回报。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沈锦良先生提议,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充

分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

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截至 2024 年 6 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本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114.8232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71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32.75 元/股,最低价 22.00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2755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制定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2024

年 5 月,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后,公司管理层快速做出响应,及时召

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由本次

符合《股价稳定预案》规定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7 人,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止 2024 年 7 月 2 日,共

计增持 89,0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58%,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53.82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将其作为保持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动力。公

司将原有的研发部门重组改建为总部研究院,建立起稳定的研发和质量保障体系,

不断巩固提升研发创新能力。2024 年上半年,公司围绕战略方向,持续加大研

发投入,研发费用投入 1,905.93 万元,占公司期间营业收入的 9.37%。新增获得
实用新型专利 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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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上半年,公司成功获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通过与高校和科研院

所的合作,公司能够更快地获取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技术信息,加速科技成果的转

化和应用,有助于促进产学研的深度融合;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培养和储备未来的

科技领军人才和核心团队,推动公司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公司深知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视人才为宝贵财富,始终关注着研发、销

售、管理等重点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建立人才储备制度,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制定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这将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确保所有股东公平的获得信息,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已经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 2023 年度科创板电池专场

业绩说明会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对相关经营成果及具体财

务情况进行详细交流。并通过召开投资者交流会,投资者热线、上证 e 互动平台、

公司官网的投资者关系专栏、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这些举措进一

步加强了与投资者的联系,将公司价值有效传递给资本市场、让投资者对公司有

更好理解和认可的同时,也将投资者的关注点、观点等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投资者诉求。

    五、“坚持规范运作”方面

    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

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

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3〕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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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23〕61 号)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上半年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修订了章程中与分红相关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现金分红制度,增强现金分

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2023 年 2 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保

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2024 年上半年除了常规的三会会议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和独

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

和监督,确保内控机制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同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

制,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治理水

平,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方面

    2024 年上半年,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参与上交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

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例如: “江苏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合规培训”“董事会

秘书合规培训”等。督促董监高提升履职技能、合规知识储备,推动公司持续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专注主业,通过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优
化盈利结构等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和市场价值,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
资回报。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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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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