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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盛锂电: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0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 1 号公司一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7

普通股股东人数                                                      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3,109,03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3,109,0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8.798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8.7989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159,5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148,232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锦良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及表决
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黄振东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2,525,708 99.3735 525,639          0.5645    57,692 0.062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
  1                       97,411        14.3095   525,639     77.2156     57,692     8.4749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杨文轩、汪泽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