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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盛锂电: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2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 1 号公司一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3,204,62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3,204,6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9.099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0994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159,5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791,655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锦良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及表决
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黄振东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2,971,232 99.7496 202,491            0.2173     30,897 0.033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 于 公 司
       2024 年前三
1      季 度 利 润 分 542,935     69.9367    202,491      26.0834       30,897     3.9799
       配预案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于炜、汪泽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