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马科技:德马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

普通股股东人数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8,921,3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8,921,3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2.508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2.50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公司董事长卓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827,960 99.9056           74,839    0.0756      18,510    0.018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
                                                                          18,51        3.215
  1       监事会非职      482,294      83.7835     74,839      13.0009
                                                                              0            5
          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峰、金伟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