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飞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3-16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
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才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才中心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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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 2024-2027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
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 2022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125% 1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237% 215%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373% 339%
第四个归属期 2027 年 514% 467%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以2022年的营业收入 A≧Am X=100%
为基数,对应考核年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