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飞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4-12-07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及公司财务数据及
经营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
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含
本数),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
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研发测试中心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
费用等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96,000,000 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
考虑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化的原
因。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公司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为-12,539.52 万元。假设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24 年 1-9 月扣非净利润的年化数据,即 2024 年 1-9 月数据
的 4/3 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
的盈利预测)。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按照以下业绩增幅分别测算:(1)实现盈利且盈利规模为 2024 年扣非净利润绝
对值的 20%。(2)盈亏平衡;(3)亏损收窄且亏损规模为 2024 年扣非净利润绝
对值的 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
利预测。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限
制性股票归属、可转债转股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
等的影响。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
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
表所示:
2024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日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32,000 32,000 32,000 41,600
假设 1:2025 年度实现盈利,且盈利规模为 2024 年扣非净利润绝对值的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539.52 -16,719.36 3,343.87 3,343.8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39 -0.52 0.10 0.0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39 -0.52 0.10 0.09
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 2:2025 年度实现盈亏平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539.52 -16,719.36 - -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39 -0.52 - -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39 -0.52 - -
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 3:2025 年亏损收窄,且亏损规模为 2024 年扣非净利润绝对值的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539.52 -16,719.36 -3,343.87 -3,343.8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39 -0.52 -0.10 -0.0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39 -0.52 -0.10 -0.09
每股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
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
下,如果公司业绩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
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
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
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研发测试及产业
化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紧密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和补充,顺应行业市场发展方向,
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
其中,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研发测试及产业化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高端前沿工艺设备产业化能力,优化公司产品产能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
研发测试技术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能力,不断
推动公司产品技术升级迭代,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支撑公司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实现公司集
约化、系统化运营与管理,并改善公司研发场地及软硬件设施,进一步提高研发
效率、提升研发实力,满足前沿产品的研发需求。
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
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自成立以来,公司培养和吸引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光学、算法、软件、机电
自动化等方面的专家,构成公司研发的中坚力量。公司持续构筑跨专业、多层次
的人才梯队,持续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
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493
人,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稳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2、技术储备
核心技术实力作为公司市场竞争力及行业地位的重要体现,公司一直将研发
能力的提升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司持续在各类型产品快速迭代升级及新
产品研发上加大研发投入规模,各系列产品产业化进程取得积极成果。
2017 年,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22 年通过国家级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自成立至今,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牵头承担了多
个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项研发任务,参与了多项国家及国际标准的制定,
不断助力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领域关键产品和技术的攻关与突破,进一步巩固并提
升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3、市场储备
公司一直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不断满足集成电路前道制程、先进封装等企业
对质量控制的高技术水平和高性能的需求,持续研发、升级检测和量测设备及良
率管理软件。凭借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优异的产品品质以及出色的售后服务,
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并与客户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从而保证公司订单随着客户的发展而持续、稳定的增长。目前,公司客户群体已
广泛覆盖前道制程企业、化合物半导体企业、先进封装企业、半导体材料企业以
及各类制程设备企业。其中,前道制程企业覆盖逻辑、存储、功率半导体、MEMS
等,化合物半导体企业覆盖碳化硅、氮化镓、砷化镓等,先进封装企业覆盖晶圆
级封装和 2.5D/3D 封装等,半导体材料企业主要为大硅片等,制程设备企业覆盖
刻蚀设备、薄膜沉积设备、CMP 设备等。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
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继续立足于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领域相关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并加
快推动技术产业化应用工作,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增强现有产品竞争力,拓展优
质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另一方面,公司也将继续
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快推动新产品的产业化进程。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
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
存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
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
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
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
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股东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
并制定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
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
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的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5、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
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依法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措施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3、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