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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测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2024-05-10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骈文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闻国
涛先生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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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符。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8 日,并以 29.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8.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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