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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盟科药业: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06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 53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4,224,1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4,224,1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4.062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062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53,996,775 99.9358 224,789 0.0634 2,600 0.000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 于 部 98,027,286          99.7685   224,789 0.228      2,600 0.002
          分 募 集                                            7                  8
          资 金 用
          途 变 更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 对中小投票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婕、王俞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