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华光新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
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694,6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694,6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3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3)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谢诗蕾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4)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本次归属数
已获授的限 本次归属 量占已获授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数量(万 予的限制性
量(万股) 股) 股票总量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金李梅 中国 董事长 13.8 4.14 30%
2 黄魏青 中国 董事、总经理 8.5 2.55 30%
董事、副总经理、
3 胡岭 中国 8.5 2.55 30%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核心
4 唐卫岗 中国 8 2.4 30%
技术人员
5 舒俊胜 中国 副总经理 8 1.92 24%
副总经理、核心
6 余丁坤 中国 8 2.4 30%
技术人员
7 张改英 中国 财务负责人 3 0.9 30%
8 范仲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 1.8 30%
9 黄世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 1.8 30%
1 中
陈融 核心技术人员 5 1.5 30%
0 国
小计 74.80 21.96 29.36%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55 人) 111.80 32.70 29.2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86.60 54.66 29.29%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2、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12 名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可归属数量(万
职务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量(万股) 股)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29.90 14.80 49.50%
骨干员工(41 人)
合计 29.90 14.80 49.5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2、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归属人数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65 人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1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 月 23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9.46 万股,其中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54.66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 14.8 万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
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8,874.7520 69.4600 8,944.2120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8,874.7520 万股增加至 8,944.2120
万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出具《杭州华光焊接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0010 号),对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
司已收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65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41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822.61478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
本)为人民币 69.46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53.154780 万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37,357,310.19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43 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
总股本 8,944.2120 万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
下,公司 2023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4600 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7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