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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新材:华光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9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
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包括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1.843元/股调整为11.700
元/股,除上述授予价格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金李梅、黄魏青、胡岭作为公司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
归属数量为64.3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50.49万股,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13.8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56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38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金李梅、黄魏青、胡岭作为公司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合计有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合计作废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1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作废
5.04 万股、预留授予作废 1.1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有 1 名激励对象因
2023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作废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45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作废
5.49 万股、预留授予作废 1.10 万股)。公司本次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新增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
奉运路 8 号,同时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
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附件。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和公司经
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第五届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授权期限自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应对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
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杭州华光焊接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应对管理制度》,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股东或股东代
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