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生效 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本次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1/3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 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 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 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数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2/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数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62,255.83 2,868,035.68 5,779.85 未分配利润 473,564,320.89 473,570,100.74 5,779.85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5,324,626.89 5,337,663.07 13,036.18 净利润 251,182,819.71 251,169,783.53 -13,036.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1,495,939.39 251,482,903.21 -13,036.18 2、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数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86,569.04 2,492,348.89 5,779.85 未分配利润 224,362,442.32 224,368,222.17 5,779.85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2,250,056.97 -2,237,020.79 13,036.18 净利润 135,728,900.75 135,715,864.57 -13,036.18 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 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