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9-1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
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
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了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
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1/4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个人两个层面的考
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对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对应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对应考核
行权期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年度
(Am) (An) (Bm) (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23% 18% 23% 18%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46% 36% 46% 36%
第三个行权期 2026 69% 54% 69% 54%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