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4-09-28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普
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相符。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3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 13.80 元/份。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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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监事签字:
刘 敏 杨 军 张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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