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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固德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核查意见2024-03-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固德
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新增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担保方: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旭德”)及其全
资子公司,中新旭德为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或“公司”)
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中新旭德下属项目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中新旭德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 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为满足下属项目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中新旭德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与银
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由金融机
构为下属项目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为准),项目公司提供设备抵押、电费收费权质押等方
式的担保,中新旭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
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对新设立的或被收购成为公司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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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本次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
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
意的,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中新旭德下属项目公司,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
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对新设立的或被收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新旭德及其全资子公司作为下属项目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

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

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下属项目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

划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
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
司下属项目公司,中新旭德对下属项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
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37.35 亿元(不
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74%,占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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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的比例为 64.4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03 亿元(不包含对子
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5.19%,占经审计总资产的
13.84%。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4.28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7%,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7.38%;公司对子公司
担保余额为 3.87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9%,
占经审计总资产的 6.6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控股子公司中新旭德为其提供新增担保,是
为了满足项目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项目公司经营正
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况,并对其银行融资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根据相关规
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本次控
股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
要,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拓展分布式光伏业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固德威控股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新增
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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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为下属项目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其明                    谢望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