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11-13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4-071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4298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76.342 万股,预留 18.816 万股(调整后)
(3)授予价格:42.08 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85 人,预留授予 34 人
(5)首次授予的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止
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首次授予的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0 亿元;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7 亿元。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2023-2024 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61 亿元;
(2)2023-2024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6.1 亿元。
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0 亿元;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7 亿元。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2023-2024 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61 亿元;
(2)2023-2024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6.1 亿元。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2023-2025 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279.30 亿元;
(2)2023-2025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7.93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净利润”为归母净利润,且扣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0 亿元;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7 亿元。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2023-2024 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61 亿元;
(2)2023-2024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6.1 亿元。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2023-2025 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279.30 亿元;
(2)2023-2025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7.93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净利润”为归母净利润,且扣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
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所有激励对象考核期间的综合评议工作,并依照激励对象
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
B+、B、C、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 D)五个档次,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
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
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
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2 年 10 月 24 日 , 公 司 监 事 会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75)。
(3)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6)。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
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向 8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8.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10 月 20 日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4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9.60 万股(调整
42.08 元/股 76.342 万股
首次授予 2022 年 10 月 28 日 85 人 前);18.816 万股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42.08 元/股 18.816 万股
预留授予 2023 年 10 月 20 日 34 人 0
(调整后) (调整后)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8.4298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办理
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因此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合归属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5 名激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励对象中:13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予仍在职的 72 名激励对象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业绩考核要求均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一个 累计为 73.53 亿元;2023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0 亿元;
归属期 年净利润累计为 8.52 亿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7 亿元。
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求已完成。
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为归母净利润,且扣除股
权激励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所有激励对象考核期 励计划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间的综合评议工作,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 72 名激励对象中:71 名激
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C、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
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 D)五个 结果为“A”、“B+”,
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100%;1 名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结果 A B+ B C D 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
个人层面归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80% 50% 0%
属比例 50%。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
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归属 28.4298 万股限
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72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4298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公
司在上述归属期内实施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二)归属数量:28.4298 万股
(三)归属人数:72 人
(四)授予价格:42.08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已获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万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一、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72 人) 64.8760 28.4298 43.82%
首次授予合计 64.8760 28.4298 43.82%
注:上述表格中不包含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的激励对象。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 7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符合条件
的 7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28.4298 万股。上述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
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
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
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
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
至本报告出具日,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