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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钜泉科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2-27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60.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
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具体办
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和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
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
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券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起 45 日内,每日 9:30-11:30;14:00-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 17 栋 01 室一楼会议室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0277832
    5、邮箱地址:shareholders@hitrendtech.com
    6、邮政编码:201203
    7、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日或邮戳日为准,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
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