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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钜泉科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7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7 号 21 号楼 203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895,34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895,3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1.780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1.78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士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894,910 99.9987         435 0.001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
 1                       7,354,575       99.9940    435   0.0060      0    0.0000
          方式回购股
          份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1 已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达辉(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倢欣、杨政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