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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弦电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8-21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涂从欢先
生、张晓光先生、徐耀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文广
先生、蔡贵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蔡贵龙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文广先生、蔡贵龙先生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
培训学习。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
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
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欧阳
博先生、黄贤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将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能力均能
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涂从欢先生:男,196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电力系助教;1987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于华中理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华中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1998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深圳市安邦
信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200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无锡分公司负责人。目前兼任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淮安
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涂从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7,551,280 股股份,通过淮安力达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25,965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7,877,24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2.42%;涂从欢先生与张晓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一致行动人,且涂从欢先生担任淮安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 46,916,4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55%。
除上述情况外,涂从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涂从欢先生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晓光先生:男,1964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1988 年 5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职华中理工大学自控系;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深圳奥沃国际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
深圳市安邦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董
事。目前兼任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晓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795,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19.53%。张晓光先生与涂从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
制公司 46,916,4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55%。除上述情况外,张晓
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张晓光先生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徐耀增先生:男,1981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0 年 12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2001 年
9 月至 2011 年 3 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测试技术员、工段长、来料
检验部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10 月,历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副总监、质
量工艺部经理、物流部经理、计划部经理、监事;201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供
应链管理部总监;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徐耀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0,240 股股份,通过淮安力达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0,000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0,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3%。徐耀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耀增先生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文广先生:男,1970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98 年 8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
2004 年 11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部长;
2007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融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截至目前,文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文广先生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 36 个月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蔡贵龙先生:男,198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2019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香港)研究助理;
2020 年 1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2024 年 5 月至今,
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截至目前,蔡贵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贵龙先生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博先生:男,1986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职于深圳市德瑞斯电气技术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职于中冶南方(武汉)自动化有限公司变频器事业部产品技术部副部长;
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部经理;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武汉市正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平台研究部
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质量部总监。
    截至目前,欧阳博先生通过淮安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欧阳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欧阳博先生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黄贤杰先生:男,1984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索尼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第一制造部
门工程师;2009 年 5 月至 2016 年 4 月,历任公司品质部工程师、供应链管理部
工程师。2016 年 5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公司中试和工艺部经理;2011 年 12 月
至 2021 年 8 月,任公司监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总监助理。
    截至目前,黄贤杰先生通过淮安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7%。黄贤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贤杰先生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