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路维光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30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 5035
号华润前海大厦 A 座 9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普通股股东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2,276,6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2,276,6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2.977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9772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已回购的 1,891,300 股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6 人,独立董事梁新清、杨洲
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肖青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2,202,704 99.9102 73,613 0.0895 290 0.0003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2,202,704 99.9102 73,413 0.0892 490 0.0006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2,202,704 99.9102 73,413 0.0892 490 0.0006
4、 议案名称:《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6,008,394 98.7849 73,413 1.2070 490 0.0081
5、 议案名称:《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6,008,394 98.7849 73,413 1.2070 490 0.0081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6,007,694 98.7734 74,113 1.2185 490 0.008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2024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6,008, 98.78
1 73,613 1.2103 290 0.0048
励计划(草案) 394 49
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
6,008, 98.78
2 励计划实施考 73,413 1.2070 490 0.0081
394 49
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6,008, 98.78
3 事会办理 2024 73,413 1.2070 490 0.0081
394 49
年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 6,008, 98.78
4 73,413 1.2070 490 0.0081
(草案)>及其 394 49
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 6,008, 98.78
5 73,413 1.2070 490 0.0081
管理办法>的议 394 49
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4 6,007, 98.77
6 74,113 1.2185 490 0.0081
年员工持股计 694 34
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4-6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
2、议案 1-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1-3 应回避表决的本次拟参与股权激励的对象及其与前述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 4-6 已经本次拟参与员工持股计
划的对象及其与前述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健、石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