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3-06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江苏汇成提供担保
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汇
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000.00 万元(除本次担保之外,为江苏汇成在招商银行
申请信贷所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000.00 万元,为江苏汇成在中国银行申请固定
资产贷款所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0,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需求,2024 年 3 月 5 日,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签
订了《保证合同》,为江苏汇成向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为江苏汇成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成股份关于 2023 年度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3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1 年 8 月 29 日。
4、注册地点:扬州高新区金荣路 19 号。
5、法定代表人:郑瑞俊。
6、注册资本:人民币 56,164.02 万元整。
7、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及半导体专用
材料的开发、生产、封装和测试,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江苏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资产总额 58,844.24 94,644.90
负债总额 54,612.01 61,040.46
净资产 4,232.22 33,604.45
营业收入 22,247.77 20,982.54
净利润 -160.27 -1,147.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07.91 -1,324.97
资产负债率 92.81% 64.49%
注: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被担保人江苏汇成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江苏汇成之间在 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3 日
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 4,000.00 万元。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
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下同)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
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
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
期日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江苏汇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江苏汇成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8,000.00 万
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4%、8.76%。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
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