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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成股份: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7-02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1/3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
权。
    (三)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3-029)。
    (四)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
030)。
    (五)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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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明确意
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66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5.0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除上述离职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不存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而需要作废处理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综
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5.00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
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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