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铁 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苏子孟、 吴云天、曹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苏子孟、吴云天、曹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