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8-06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8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
普通股股东人数 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97,811,8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7,811,8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4.864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86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夏晶晶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97,795,631 99.9945 15,176 0.0050 1,000 0.0005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7,621,998 99.9077 14,776 0.0837 1,500 0.0086
出席会议的南京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时创投资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3、 议案名称:《关于与宁波尤利卡签署<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97,795,131 99.9944 14,776 0.0049 1,900 0.0007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97,795,531 99.9945 14,776 0.0049 1,500 0.000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 《 常州 时创能 源 17,622,098 99.9082 15,176 0.0860 1,000 0.0058
股 份有 限公司 关
于 2024 年 度 董
事、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2 《关于 2024 年度 17,621,998 99.9077 14,776 0.0837 1,500 0.0086
日 常关 联交易 预
计额度的议案》
3 《 关于 与宁波 尤 17,621,598 99.9054 14,776 0.0837 1,900 0.0109
利卡签署<商标转
让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4 《 关于 续聘天 健 17,621,998 99.9077 14,776 0.0837 1,500 0.0086
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
议案 2: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南京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时
创投资有限公司、张帆、北京源慧睿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胥光
议案 3: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胥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莉莉、谭燕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时创能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
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