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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曙高科: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7-17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2,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3/11~2025/3/10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92.13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2%
实际回购金额                 1,999.9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24 元/股~23.99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
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
2024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66,78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 23.99 元/股、最低
价为 23.7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591,548.1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

    (二)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921,322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22%,回购最高价格为 23.99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18.24 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355.7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
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
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6,963,604           91.02          236,767,997              57.1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205,196            8.98          177,400,803              42.8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921,322               0.22

      股份总数                   414,168,800          100.00          414,168,800          100.00
     注:1、上表中的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位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数据。
     2、公司股东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长沙华发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数量
     129,340,800 股,公司股东华泰华曙高科家园 1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首
     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2,569,767 股,共计 131,910,567 股,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起上
     市流通。
     3、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印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数量 8,285,040 股,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921,322 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
     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
     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