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李昕彦
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昕彦女士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
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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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李昕彦女士,199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于湖南花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职;2014 年 9 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专
员、营销支持、渠道专员;2021 年 11 月至今,于公司担任监事。
李昕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昕彦女士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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