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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芯晟: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01-25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0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
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CHENG BAOHONG 先生“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CHENG BAOHONG 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1 月 23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CHENG BAOHONG 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企业价值的高度认
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之
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
干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
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
/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提议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
励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
本的程序,将未转让股份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75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
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
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提议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
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80 万股,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若按回购金额
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0 万股,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
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 CHENG BAOHONG 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
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