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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芯晟: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45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CHENG BAOHONG 先生“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CHENG BAOHONG 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CHENG BAOHONG 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企业价值的高度认
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结合
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提议公司以超募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该用途下回购的股份
未来拟出售。如有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
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
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
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4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
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
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提议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
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 万股,按
照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4%;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25 万股,按照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
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 CHENG BAOHONG 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
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