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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萤石网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 二 十 四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条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或者股权激励;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六)项情形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触及前款第(
            公司股份。                     董事会应当及时了解是否存在
                                           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和其他因素,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
                                           关于公司是否应实施股份回购
                                           的意见和诉求。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
            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 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

            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职等个人情况;                 职等个人情况;
第五十七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 (二)与公司的董事(、监事、
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关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
            联关系;                       股 5%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 数 关系;
            量;                           (三)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 所惩戒;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所惩戒。                     (四)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明确结论意见;
                                         (五)是否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
                                         (六)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量;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
                                         的其他重要事项。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
                                         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
                                         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二)公司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 (二)公司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

            议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议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第八十二
            2、公司监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条
            3、提名时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3、提名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其提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其
            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 举 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
            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三)……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

                                         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三)……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

            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 票 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
            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 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
            参加计票、监票。              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第 八 十 七 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 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
条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 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
            入会议记录。                  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公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

            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 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
            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 票 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
            结果。                        结果。

            ……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 他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
            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 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 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

            过六年。                      过六年。
            独立董事连续 3 次未亲自出席董 独立董事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
第九十六
            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 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条
            大会予以撤换。                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
            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 东大会予以撤换。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 故 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
            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 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
            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的 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
            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 以披露。
            的声明。(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 提 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
            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 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
            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 引 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
            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 情 况进行说明。(
            况进行说明。(                  独立董事辞职将 导致公司董事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 董 会或 者 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低 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本章程规定
            于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时,该独立 的人数,或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 独 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
            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但因 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
            丧失独立性而辞职和被依法 免 董事产生之日,但因丧失独立性

            职的除外。                      而辞职和被依法免职的除外。
            公司董事选聘程序为:            公司董事选聘程序为:
            (一)根 据 本 章 程 第 八十三条 (一)根据本章程第八十二 条
                   的规提出候选董事名单;          的规定提出候选董事名
            ……                                   单;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会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第九十九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
条
            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监 事 会 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
                                            撤换。

第 一 百 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十三条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 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
          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
          ……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
          和召集人姓名:                 召集人姓名:
          (二) 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 (二) 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

          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 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
          理人)姓名;                   理人)姓名;
          (三) 会议议程;              (三) 会议议程;
          (四) 董事发言要点;          (四) 董事发言要点;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 结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

第 一 百 一 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 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
十九条    或弃权的票数)。               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
                                         票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具体

                                         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
                                         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等。公司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
                                         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

                                         意见,并在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录中载明。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 会 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
           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 建 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 一 百 二 其他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 其他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
十三条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人选; 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

           人员、其他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 人员、其他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
           并提出建议;                   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
           是: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一)研究董事、高管人员和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他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提出建议;
第一百二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
十四条
           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薪酬政 策
           与方案;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 一 百 二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中规定关 于 本章程第九十五 条中规定关于
十八条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于高级管理人员。               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董事 的 本章程第九十七 条关于董事的
            忠实义务和第九十九条((四)~ 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
            (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 (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
            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得 担 本章程第九十五 条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监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
 第一百三
            事。                           事。
 十六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兼任监事。               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案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 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
 第 一 百 五 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
 十五条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

                                           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 关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进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
 第一百五
            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 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
 十九条
            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

            期 1 年,可以续聘。            续聘。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第 二 百 〇 自公司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 生效。
 五条       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对各方具 有
            约束力。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的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
披露。


    二、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
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