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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萤石网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萤
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软件”、“萤石重庆”)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46 次审议会议审核同意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1,250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28.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36,62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1,365,252.83 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
项 税 额 ) , 其 中 ,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112,500,000.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3,008,865,252.83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 006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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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
公司募集资金的效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萤石软
件和萤石重庆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711.07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萤石软件和萤石重庆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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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
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
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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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定期报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
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711.07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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