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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车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4-01-0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车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5月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
(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
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孙逸然、黄央

    (二)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12 月27 日-29 日

    (三)现场检查人员

    孙逸然 、陶灵芝

    (四)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情况等。

    (五)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文件;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
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查看公司主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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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经营场所,与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
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友车科技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
度,查阅并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会议记录等资
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
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内控环境良
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并与公司公告进行
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
况,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
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与专户开立
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本持续督导期间
募集资金账户的对账单、使用明细台账、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查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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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
事意见,并核对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涉及的理财产品合
同和凭证等资料。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人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
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情况的三会文件、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公司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主要业务合同,对公司
高管进行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
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公司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
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当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股东限售承诺履行情况、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情况、
公司研发开展情况等事项。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股东良好地履行了限售承诺,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及研发开展不存在重大变化。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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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荐人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保荐人提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的实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持续督导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人独立进行,未安排
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治
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无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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