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2024-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利
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结果
如下:
一、被冻结账户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户 冻结金额 账户余额
广东利元亨智能 中信银行佛
装备股份有限公 山分行营业 8110901012801516188 898.23 10,952.28
司 部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
导公司”)以专利权纠纷为由,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
司作为被申请人在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
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 898.23 万元,除上述账户部分
资金被冻结外,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不存在使用限制
等异常情况。
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在案件开庭前根据申请人先导公司的申请并在提供担
保的情况下做出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该项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
措施,并非为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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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账户冻结对募集资金的影响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1 个,被冻结资金为 898.23 万元,占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 0.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4%,占比相对较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被
冻结资金外,该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金额为 898.23 万
元,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 0.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0.34%,占比相对较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除被冻结资金外,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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