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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18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 4 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 1103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3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4                                                                      √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5                                                                      √
           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7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8                                                                      √
           规则>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全体监事对议案 3、议
案 4 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议案 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议案 2
进行回避表决;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
系的股东对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进行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499            利元亨           2024/7/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18 时或之前将
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
ir@liyuanheng.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
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
式详见附件 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
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 4 号利元亨一期工业园
1107 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
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 4 号
    联系电话:0752-2819237
    联系传真:0752-2819163
    电子邮箱:ir@liyuanheng.com
    联系人:陈振容、陈丽凡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
 2
        案》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
 5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8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