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利元亨 股票代码:68849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俊雄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 11 号铂金府 D 组团 3、4、10 号楼 4 号 楼 47 层 02 号房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6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7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卢家红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利 指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元亨投资、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弘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邦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奕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荣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卢家红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增持、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其合计持 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 5%。 本报告书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信息 名称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 11 号铂金府 D 组团 3、4、10 注册地址 号楼 4 号楼 47 层 02 号房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2MA4UR54AX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6-06-27 经营期限 2016-06-27 至无固定期限 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周俊雄 51.09% 2 周俊杰 48.91%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信息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注册地址 E067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注册资本 58.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324917114E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5-01-05 经营期限 2015-01-05 至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经营范围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1 周俊雄 73.98% 2 卓大庆 1.70% 3 黄永平 2.13% 4 刘玲 1.70% 5 郭秋明 0.85% 6 蔡海生 1.70% 7 谢冬梅 0.85% 8 骆树强 0.85% 9 雷险峰 0.85% 10 姚赞彬 0.85% 11 黄辉 0.85% 12 龚荣华 0.85% 13 黄文豪 0.85% 14 周碧娜 1.70% 15 杜义贤 1.28% 16 黄风丽 1.70% 17 高雪松 6.80% 18 温祖陵 0.17% 19 许天锋 0.17% 20 骆帅 0.17%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信息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7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注册资本 21.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325050313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5-01-05 经营期限 2015-01-05 至 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经营范围 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 所占比例 1 周俊雄 81.84% 2 伍贤文 0.71% 3 3 黄春莲 0.71% 4 钟勇 0.94% 5 曾丽方 0.83% 6 陈锦忠 0.94% 7 雷军 0.71% 8 熊祥伟 0.71% 9 范志旺 1.06% 10 周惠明 0.71% 11 张雄 0.47% 12 伍学连 0.71% 13 温佛荣 0.71% 14 郭威 0.71% 15 邓大牛 1.06% 16 操勇 0.47% 17 陈晓妍 0.83% 18 吴永康 0.47% 19 吕晓鸣 0.47% 20 李全华 0.47% 21 熊文星 0.47% 22 张秀琼 0.71% 23 冯英俊 0.94% 24 燕峰伟 0.71% 25 辜顺雄 0.47% 26 林文涛 0.47% 27 陈小龙 0.71%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基本信息 姓名 卢家红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周俊雄 董事 男 中国 广东惠州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周俊雄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男 中国 广东惠州 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周俊雄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男 中国 广东惠州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利元亨投资、弘邦投资、奕荣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俊雄先生控制的 企业,周俊雄先生与卢家红女士系夫妻关系。 因此,利元亨投资与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卢家红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增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可转换公司债券 “利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 88,0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252,0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6%。其中:利元亨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 40,102,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7%;弘邦投资持有公司股 份 2,785,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奕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004,45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卢家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59,3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6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的 304,362 股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88,000,000 股增加至 88,304,362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1)。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 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52.56% 被动稀释至 52.38%。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可转债转股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88,304,492 股(注: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可转债“利元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 130 股。)为基数,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 0.4 股,公司总股本由 88,304,492 股增加至 123,626,28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7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可转债合计转股 220 股(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 130 股,因实施的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该部分可转债转股股票变为 182 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 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合计持股数量由 46,252,051 股增加至 64,752,872 股,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2.38%,未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增持及可转债转股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238,713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5)。 在上述增持期间内,可转债转股 177 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 之一卢家红女士的合计持股数量由 64,752,872 股增加至 64,991,585 股,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52.38%变动为 52.57%。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累 计转股数量 23,787,037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7,413,541 股,公司控股股东利 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 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52.57%被动稀释至 44.09%。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4 年 11 月 12 日)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8 利元亨投资 40,102,323 45.57 56,381,965 38.25 弘邦投资 2,785,936 3.17 3,900,311 2.65 奕荣投资 1,004,453 1.14 1,406,234 0.95 卢家红 2,359,339 2.68 3,303,075 2.24 合计 46,252,051 52.56 64,991,585 44.0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公 告编号:2024-075),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期间内,利元亨投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238,713 股,占增持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 %,增持金额为 564.37 万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 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家红 年 月 日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利元亨 股票代码 688499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 11 号 铂金府 D 组团 3、4、10 号楼 4 号 楼 47 层 02 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利元亨投资、弘邦投资、奕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名称 荣投资、卢家红 注册地/住所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6;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7;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增加√ (因利元亨投资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 A 股股份 238,713 股 和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拥有权益的股 份 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 股数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 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利元亨投资为公司第一 (卢家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发行 实际控制人(发行 大股东) 之一) 完成后) 完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增持)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46,252,051 股; 上市公司已发 行 持股比例:52.56% 股份比例 17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持股数量:64,991,585 股; 拥有权益的股 份 持股比例:44.09% 数量及变动比例 是否已充分披 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期间内,利元亨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否在二级市场 买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238,713 股,增持金额为 卖该上市公司 股 564.37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8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20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21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家红 年 月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