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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和材料: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0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威胜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
艳、黄守道、顾清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莉、纪超一、罗英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                       。                      。
      王 莉                  罗英梅                   纪超一




                。                       。                      。
       姚 剑                  樊昕炜                   敖毅伟




                。                        。                      。
   OKAMOTO KUNINORI            李 浩                    刘海东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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