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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苑东生物:苑东生物: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6-29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3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9.27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7 月 1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 20,000 万元(含)自有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 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即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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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7 股。

    2024 年 6 月 11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导致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持股数量发生变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的原则,对本次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进

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6),按照公司总股本 120,09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 92 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本总数为 120,089,908

股。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按照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

变的原则,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69,652,146.64 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7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转 增 56,442,256 股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176,532,256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如公司

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

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因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现金分红,所

以,公司拟根据有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方式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73 元/股(含)
调整为 49.2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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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90,000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

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 92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 120,089,908

股。

    本次不涉及配股,因此配股价格为 0。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

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即虚拟分派

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120,089,908×0.58÷120,090,000≈0.5800 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虚拟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

转比例)÷总股本=(120,089,908×0.47)÷120,090,000≈0.4700(保留四位小

数)

    综 上 , 调 整 后 的 回 购 股 份 价 格 上 限=[(73-0.5800)+0]÷(1+0.4700) ≈

49.2653 元/股(保留四位小数)。因 A 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按
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后,实际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49.27 元/股。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35),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回
购股份 1,091,092 股,公司以剩余回购资金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剩
余回购数量,则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预计约为 201.90 万股至 404.86 万股,约占公
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 0.01%至 0.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
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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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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