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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奥维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4-11-05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13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奥维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24 年 11 月 20 日

     会议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523 号),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40 万张(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4,000.0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96 号)同意,

公司 114,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奥维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42”。

    2024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

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奥维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
的议案》。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召开“奥维

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类型和届次: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点 00 分

    (四) 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3 号行政楼 6 楼会

议室 1

    (五)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六)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2
二、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4 年 11 月 18 日-11 月 19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0-4:30);

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2024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 月 19 日

下午 5: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3 号行政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

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


                                3
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

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人参会的,凭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账

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账户卡复印件、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

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

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凭以上有

关证件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

准;信函登记以信函收到邮戳为准。如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办

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

记成功。登记成功后,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

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

5、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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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采用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2)。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4 年 11 月 1

6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12:00 止将表决票通过邮

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邮寄方式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签收时间为准),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

本次会议。

    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未送达或

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

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存档。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

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通

讯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奥维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

有一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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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

上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

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

相抵触。

(六)公司董事会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 2 个交易日内

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3 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investor@wxautowell.com;

电话:0510-82255998;

联系人:周永秀、李翠芬、陶敏燕;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6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 1 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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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表决票


                                   表决票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如下:


持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 1 张):
证券账户号: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1
         议案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债券持人签名(盖章):
债券持人签名身份证号:
备注:
      债券持有人应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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