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17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566,082 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 545,182 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 20,9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566,08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独立 董事阮春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9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9)。 4、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5、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7、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10、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 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2、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限制 票数量 占获授限制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股) (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周永秀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14,718 5,887 40.00% 殷哲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14,718 5,887 40.00% 刘世挺 中国 董事 14,718 5,887 40.00% 刘汉堂 中国 副总经理 14,718 5,887 40.00% 朱友为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7,359 2,943 39.99% 季斌斌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4,718 5,887 40.00% 刘伟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7,359 2,943 39.99% 马红伟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7,359 2,943 39.99% 王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7,359 2,943 39.99% 蒋伟光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7,359 2,943 39.99% 蒋小龙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298 2,119 39.99% 蒋烜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8,831 3,532 40.00% 解志俊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8,831 3,532 40.00% 唐兆吉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7,359 2,943 39.99% 殷庆辉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4,718 5,887 40.00%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15 人) 1,211,245 484,197 39.98% 合计 1,366,667 546,360 39.98%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相关限制性股票。 5、上表中“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已剔除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人数。 (2)第二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获授限制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数 占获授限制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量 性股票数量 (股) (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6 人) 70,055 20,900 29.83% 合计 70,055 20,900 29.8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相关限制性股票。 5、上表中“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已剔除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人数。 由于实际缴款的过程中,有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本次全 部可归属的相关权益,合计 1,178 股,故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人数为 474 人, 本次实际归属 56.608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 474 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428 人,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46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6.6082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314,433,374 566,082 314,999,456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314,433,374 股增加至 314,999,456 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2024】D-0046 号),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止,公司已收到 474 名激励对 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8,338,961.6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 民币 566,082.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7,772,892.66 元。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769,082,688.50 元,公司 2024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2.45 元/股;本次归属 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314,999,456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 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6,082 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8%, 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