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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1  

证券代码:688516      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19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已获通过,因在“奥维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未获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未生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3 号行政楼 6

楼会议室 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

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9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73,068,78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73,068,7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
                                                    54.9425
权数量的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
                                                    54.9425
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志勇先生授权董事李文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

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出席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70,950,492 98.7760 2,055,973 1.1879 62,315 0.0361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71,073,885 98.8473 1,933,580 1.1172 61,315 0.035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修订      9,974,        82.48 2,055    17.00 62,31       0.52
         公司<可转换        107               ,973              5
         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
         则>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因在“奥维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未获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未生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杜佳盈、王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