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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赢激光: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8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 4 号宝捷讯工业
园联赢激光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9

普通股股东人数                                                        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3,656,0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3,656,0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15.8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5.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大会采用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谢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3,450,531   99.62 180,468     0.34   25,078     0.05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3,450,531   99.62 180,468     0.34   25,078     0.05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3,450,531        99.62 180,468        0.34   25,078      0.05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3,475,609        99.66 180,468        0.34          0    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3,154,685        99.07 501,392        0.93          0    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011,840        95.59 369,239         4.41          0    0.0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3,286,838        99.31 369,239        0.69          0    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3,475,609      99.66 180,468         0.34          0    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3,501,309      99.71 154,768         0.29          0    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3,432,218      99.58 223,859         0.42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5        《关于 2023 年   5,652,203       91.85    501,392   8.15     0 0.00
         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6        《关于 2024 年   5,784,356       94.00    369,239      6.00      0    0.00
         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
8        《 关 于 续 聘   5,973,127       97.07    180,468      2.93      0    0.00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 5、议案 6 及议案 8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 6 关联股东韩金龙、
牛增强、贾松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清、袁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