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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3-2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核者的评价应有明确评价标
准或客观事实依据,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
性、以偏概全等现象带来的误差;
    2、“考核授权、方式多样”原则:为保证绩效管理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各部
门、分支机构的集中管理和评估标准的相对统一,根据人员类别、工作性质特征
及级别分类进行考核;
    3、差异原则:根据不同性质的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衡量标准;
    4、过程原则:实施绩效管理须对绩效实现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并对监控信
息进行记录;对各层级被考核人员进行必要、有效的绩效辅导、面谈及反馈。
     三、考核范围


                                   1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同)授予限制性股票
 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优
 秀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职责权限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五、考核体系内容
     (一)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
 分次归属。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第一个归属期                                                             50%
               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第二个归属期                                                             40%
               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第三个归属期                                                             10%
               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当天)授
 出,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当天)
 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2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第一个归属期                                                                           50%
                 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第二个归属期                                                                           50%
                 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
 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二)考核指标及标准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              年度净利润
                                             (单位:亿元)(A)       (单位:亿元)(B)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36.00           30.00    1.20             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43.00           35.00    2.00            1.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52.00           42.00    3.50            2.0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完成营业收入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