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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原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3-30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
分别为陈武朝、李辰、王志华。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武朝、李辰、王志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武朝、李辰、王志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中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