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芯原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3-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芯原微电

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 号)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

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26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8,319,289 股,每股发行价格 38.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174.2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18,378.9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795.31 万元。前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207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1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或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

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

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

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视届时

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

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

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

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

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

议通过下一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