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4-08-09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双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未来一年(即自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下同)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 27,80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本年度(即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 3,500.00 万元,交易对方为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
越摩”),交易内容为向湖南越摩采购封测服务。关联董事陈晓飞回避表决,出
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增加本年度(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
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所需,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 2023 年年
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如下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万元
本次增
2024 本次增加后 2024 年与 上年 占同
关联 关 本次预 加后
年度原 预计额度占 关联人实 实际 类业
交易 联 计增加 2024 年
预计金 2023 年度同 际已发生 发生 务比
类别 人 金额 度预计
额 类业务比例 交易金额 额 例
金额
向关
湖
联人
南
购买 500.00 3,500.00 4,000.00 20.50% 85.06 143.60 0.74%
越
原材
摩
料
注: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的交易对手包括其同一控制下的相关主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湖南越摩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霞大道 686 号
注册资本 46,6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 何新文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经营范围
集成电路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株洲超越摩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5.0161%,湖
南超摩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0.0107%,株洲宁橙创
股权结构(前五大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2.1115%,株洲市国投创新创
股东)
业投资有限公司 8.4673%,海南臻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3.1083%
2023 年度主要财务 2023 年末,湖南越摩总资产为 76,66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数据 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晓飞间接控制湖南越摩。公司与湖南越摩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越摩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
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湖南越摩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
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湖南越摩采购封测服务,为公
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
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湖南越摩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
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
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上网公告附件
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