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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环宇: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环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03-30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航
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
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72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8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3,636,8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0,531,011.6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823,105,788.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3]37026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在 2023 年 6 月 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
下项目: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业化项目              60,000.00        50,000.00
                          合计                             60,000.00        50,000.00

    (二)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    募集资金投入进
         募投项目名称
                                       (万元)           入(万元)            度
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
                                 50,000.00         13,832.05                   27.66%
      装备产业化项目
    注:1、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2、投入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募投项目名称
                                       的时间                          态的时间
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试装备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
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
新购高端研发设备、检测设备等。场地建设实际执行过程中受该项目相关权证
办理、施工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有所延迟。高端研发设备、
检测设备涉及海外进口且单价较高,相关进口设备采购的沟通、谈判、运输、
调试等环节均受到影响,整体采购周期较长。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充分考虑项目建设
周期,经审慎研究,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的重新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
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我国卫星通信和航天技术发展极为迅速,尤其是在卫星研制和发射领域实
力突出、竞争力强,能够实现整星出口和发射任务。但卫星通信地球站、遥控
遥测装备、特种测量装备、星载通信及导航有效载荷等装备产能不足,同时面
临技术迭代,迫切需要更多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到航空和卫星通信产业链
各个环节中。同时公司业务量增加,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升产能、
满足业务需求。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项目产品配套用于卫星通信地球站、低轨互联网、应急通信、大型高精度
紧缩场、大型射电望远镜、太赫兹天线等国家重点工程和高新技术装备,是国
家卫星通信和航天科技发展的重要产品。公司产品的质量、功能和性能通过客
户的比选和实际应用与验证,充分论证了在国内同类产品中的市场地位及技术
的先进性。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创新发展,公司已经在星载天线、卫星通信
站、测控站和高频段测试装备制造领域成为国内主要的供应商之一。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相关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领域构建了专业齐全、
层次清晰、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团队,公司注重技术自主创新,并在航天技术、
卫星通信和测试装备等相关领域形成了良好的技术积累,在航天技术、卫星通
信和测试装备等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核心技术覆盖了设备研制的
主要环节。在各主要研究领域均实现了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公司优秀的科研
创新能力、持续的研发投入、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是公司的发展优势。
    公司航空产业园,已建成建筑面积 10 多万平方米,部分厂房已竣工验收,
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工程。募投项目属于航空产业园建设的重要部分,继续实施
该项目具备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
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
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内部程序情况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3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述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
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募投项目
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