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4-05-09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证券代码:68852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5 月
目 录
一、释义 ......................................................................................3
二、声明 ......................................................................................4
三、基本假设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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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佰维存储、本公
司、公司、上市公 指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指
划、《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权益的公司核心骨干人
激励对象 指
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授予日 指
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权益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全部归属/
有效期 指
或作废失效/注销的期间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
归属 指
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
归属条件 指
获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
归属日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第 4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指
号》 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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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佰维存储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佰维存储股东是否
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佰
维存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
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
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
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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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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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
审批程序:
1、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
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
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
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3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
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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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 年 3 月 12 日,公
司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佰维存储本次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董事会结合近期股价变化,综合考虑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成本和对员工的激
励效果,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总量由 3,000 万股调整至
1,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2,400 万股调整至 1,23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由 600 万股调整至 265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佰维存储调整事项符合《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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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佰维存储及其激励对
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 年 5 月 7 日
2、预留授予数量:236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3,032.9136 万股的
2.87%
3、预留授予人数:35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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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价格:3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
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
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
规定为准。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
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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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
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预留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获授的第二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
序 类限制性股 划预留授予 计划公告
姓名 国籍 职务
号 票数量 权益总数的 日股本总
(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1 孙日欣 中国 战略顾问 5.65 2.1321% 0.0131%
惠州佰维计划 2.00
2 徐健峰 中国 0.7547% 0.0046%
部总监
3 李振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0.7547% 0.0046%
4 中国台湾籍和其他外籍员工(12 名) 29.95 11.3019% 0.0696%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25.40 85.0566% 0.5238%
5
(338 名)
合计 265.00 100.0000% 0.615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孙日欣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孙成思先生之父。
5、徐健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孙成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及总市值考核目标(A)
归属期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 亿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 2024 年度任意
第一个归属期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 2024 年度任意连
连续 20 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 180 亿
续 20 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 200 亿元。
元。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0 亿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5 亿
第二个归属期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 2025 年度任意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 2025 年度任意连
连续 20 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 200 亿 续 20 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 25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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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5 亿
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0 亿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 2026 年度任意
第三个归属期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 2026 年度任意连
连续 20 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 250 亿
续 20 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 300 亿元。
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市值”为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对应的总市值,下同。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各年度营业收入及总市值
An ≤A<Am 50%
考核目标(A)
A<An 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9、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组织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的组织绩效按照公司专项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组织绩效层面激励对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
况如下:
组织绩效KPI得分(M) M≥80 80>M≥60 60>M
部门层面归属比例(Y) 1.0 0.8 0
1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专项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绩效评价得分(S) S≥85 85>S≥75 75>S≥60 60>S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 0.8 0.6 0
在公司业绩目标和所属部门组织绩效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部门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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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公司本次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
明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
建议佰维存储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
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
生的摊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
存在不符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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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2、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王丹丹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 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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