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声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2024-01-06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声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代码:118037
可转债简称:上声转债
转股价格:47.85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 年 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3 号文核准,苏
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
发行总额 52,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
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
购金额不足 52,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4 号)同意,
公司 5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在上交所挂
牌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为“上声转债”,证券代码为
“118037”。
根据有关规定和《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
司本次发行的“上声转债”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股份。
二、上声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52,000 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6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80%。到期赎回价为 111.00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之日
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9 年 7 月
5 日止。
(六)转股价格:47.85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可转债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代码:118037
可转债简称:上声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上声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
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
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
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
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
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
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
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4 年 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上声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
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
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
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
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上声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
发行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6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上声转债”
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47.85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声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47.85
元/股。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下修正“上声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
手续的议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上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
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0,每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
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
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
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①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①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
券面值的 111%(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②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
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
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回售条款
①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
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
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
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
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
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②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
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
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
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
权。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上声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
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95888
电子邮箱:Sonavox_ZQ@Chinasonavox.com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