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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声电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声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2024-01-06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声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代码:118037

     可转债简称:上声转债

     转股价格:47.85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 年 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3 号文核准,苏

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

发行总额 52,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

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
购金额不足 52,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4 号)同意,

公司 5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在上交所挂

牌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为“上声转债”,证券代码为

“118037”。

    根据有关规定和《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

司本次发行的“上声转债”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股份。

    二、上声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52,000 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6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80%。到期赎回价为 111.00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之日

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9 年 7 月

5 日止。

    (六)转股价格:47.85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可转债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代码:118037

    可转债简称:上声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上声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

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

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

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

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

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

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

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4 年 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上声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

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

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

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

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上声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

发行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6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上声转债”

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47.85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声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47.85

元/股。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下修正“上声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

手续的议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上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

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0,每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

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

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

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①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①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

券面值的 111%(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②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

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

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回售条款

    ①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

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

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

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
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

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②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

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

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

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

权。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上声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

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95888

    电子邮箱:Sonavox_ZQ@Chinasonavox.com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