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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巨芯: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4-01-27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01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集成电路制造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
记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6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
投资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
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
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
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
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
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
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后拟实施的,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
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和管理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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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做强配方型电子化学品、前驱体材料等集
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产品,提高公司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
盈利能力,公司拟与衢州市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在衢州市
智造新城区投资新建“集成电路制造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拟在衢州市智
造新城区域内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
册登记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并由该子公
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人民币 6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
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 5.1 亿元。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
有或自筹资金。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经营层签署涉及本次项目的投资协议书及相关文件,并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
体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衢州市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
    性质:机关法人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 677 号
    衢州市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部


                                     2
门核准结果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5、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智造新城黄家街道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
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以上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部门核准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制造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及用地:智造新城高新片区檀桧路以西、香椿路以东、廿高路
以北、海鸥路以南地块内,确切位置和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为准。
    4、项目内容:主要建设 11,000 吨配方型清洗液、100 吨二异丙胺基硅烷、
10 吨硅烷基胺、2 吨镧金属前驱体、1.5 吨钛金属前驱体、1.5 吨(3,3-二甲基-
1-丁炔)六羰基二钴等内容。
    5、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 6 亿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 5.1
亿元,含有土地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用等(最
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6、项目建设期: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28 个月内建成投产(最终以
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3
    甲方: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和内容: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主要建设 11,000
吨配方型清洗液、100 吨二异丙胺基硅烷、10 吨硅烷基胺、2 吨镧金属前驱体、
1.5 吨钛金属前驱体、1.5 吨(3,3-二甲基-1-丁炔)六羰基二钴等内容。
    (三)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计划约 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约 5.1
亿元。
    (四)建设周期: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28 个月内建成投产。
    (五)双方承诺
    乙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设立项目公司,并按照协议约定依法申请生产经营相
关的行政审批,合规开展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甲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提供项目
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乙方若因不可归责于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
按约定时限开工等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发生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做强
配方型电子化学品、前驱体材料等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产品,提高公司
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次投资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


                                   4
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
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
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
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
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
后拟实施的,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
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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