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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2024-06-0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总量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日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刘晓春             董事长              82.81          12.34%             0.61%
            副董事长、核心技术
 刘骞峰                                 10.00           1.49%             0.07%
                  人员
            董事、总经理、总工
 王小伟                                 55.10           8.21%             0.41%
            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王银彬                                 36.17           5.39%             0.27%
              书、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袁江波                                 14.00           2.09%             0.10%
                  人员
 钱晓波          副总经理               14.00           2.09%             0.10%

 胡 湛           副总经理               14.00           2.09%             0.10%

 胡宗学          副总经理               14.00           2.09%             0.10%

 周 全           副总经理               14.00           2.09%             0.10%

赵 彤          核心技术人员              4.23           0.63%             0.03%

路志勇         核心技术人员              5.92           0.88%             0.04%

毛 涛          核心技术人员              5.92           0.88%             0.04%

李启贵         核心技术人员              4.23           0.63%             0.03%

何汉江         核心技术人员              7.18           1.07%             0.05%

郭 强          核心技术人员              2.96           0.44%             0.02%

             小计                       284.52         42.38%             2.11%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256.78             38.25%                 1.90%
          (105 人)
          三、预留部分                  130.00             19.37%                 0.96%

             合计                       671.30               100%                 4.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刘晓春先生为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香港
籍员工,除此之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
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