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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
 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
 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度报告摘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
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
职责;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地
研究了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治理体系进行优化的事宜,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
 度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勤勉尽责、锐意进取,公司在新
 产品研发、经营成果、市场地位等各方面均取得了优秀的业绩,董事会同意通过
 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按其
 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非独立董事张顼、张秀涛、
李学于、王目亚、蒋树明、臧强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非独立董
事委员王目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
 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权锡鉴、李雪、
赵春旭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因独立董事委
员赵春旭、李雪回避表决,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委员不足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成员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框架架构为
 月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奖金。其中,月基本工资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
 发放;年度绩效奖金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个
 人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依据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所在
 岗位承担的责任对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及
 全年具体薪酬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公司董事(现任总经理)
 张秀涛先生、公司董事(现任财务总监)李学于先生、公司董事(现任董事会秘
 书)王目亚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王目
亚(董事会秘书)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
 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
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本次提供
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相关授信和担保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信和担保
事宜。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
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
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